浙江永康市超人有限公司的前身是永康市墁塘五金电器厂,专业生产电须配件。经过十年积累,企业成为全国最大的电须刀配件生产基地,产品销售覆盖全国各地,但由于当时的工厂领导对创造本企业的商标的意义认识不足,对商标法规不甚了解,在产品介绍时仅说是“配XX”电须刀,却没有本厂自己的商标。
1990年11月份,日本日立公司代表出访来我国,在大连一家商场中发现了该厂 产品,颇觉疑惑。立即向日本总公司查询,证实该公司并未与该厂达成外加工配件及转汇商标协议,于是他们通过中华工商总会向该厂提出诉讼。
在诉讼过程中,工商总会人员及日本代表一起到该厂了解情况,将该厂产品拿到日本去检测,结果该厂产品的失圆率比他们还小,工商总会代表不胜惊讶:“想不到,我以为生产这样的产品一定是一家大企业,想不到他们这个小厂生产如此精密产品,真不简单。”
该厂对日本代表作了大量解释工商部门也对该厂解释,该厂方知的确在客观上侵害了他们的商标。
日后工商总会及工商局领导建议该厂自己创立一个属于自己的商标,打出自己的牌号,树立自己的产品形象。
通过这次教训,他们认识到了商标的重要价值。美国吉利公司仅生产一项“吉利刮刀”就有14家分厂,三万名员工,而该厂集十年经验,尚未能打出自己企业产品牌号。另外,企业准备在生产零件基础上生产整机产品,更必须有一个打得响的商标。这个商标名称问题久久萦绕在厂长心头。一次,他忽然想起了十多年前看过一个电影《超人》,这个电影在他头脑里有一个很深印象,他有考虑到,当时跟他同年龄看这个电影的青年,现在正是需要使用电须刀的年龄,,“超人”名称又具产品超人,企业超人的含义,于是,企业的“超人”牌号出现了,以这个商标命名的“浙江省永康超人有限公司”成立了。
1994年二月十八日,“超人”公司成立,“超人”第二代产品试制成功,“超人”企业精神及广告语大奖赛揭晓,在这天的新闻发布会上,永康市委市政府对该厂“超人”产品及"超人“公司予以高度评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