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视灵”和“速效感冒灵”的缺陷
“ 近视灵”是一种治疗近视的药名, 不过“近视灵”我可不敢买。近视灵想一用就灵,不近视者立刻近视,可怕也夫(“脱毛霜”也存在类似问题)。
其实是“以治疗效果最佳”-------灵,那么难道没有更好的名字了吗?
一个商品的名称起的是否合理,这是可以探讨的。
速效救心丸是天津市第六中药厂的一种药。品名告诉人们:吃了这种药能很快“救心“速效感冒丸”近年来为很多厂家所生产,难道品名告诉人们吃了“ 这种药能很快感冒”?
显然不是。
为什么?因为世界上只有治疗感冒的药 ,没有故意让人患感冒的药。常识制约着人们对品名的理解。
所以 尽管“速效救心丸”与“速效感冒丸”的理解方式不同,还是没有必要将它改成速效治感冒丸一类的名称。
这说明,寻名着实要结合人们的语用实际,不能简单地、孤立地依据语法、逻辑分析。
“儿童肉松”这种食品名称的出现,曾被人指责为“破坏了我们以严谨著称的民族语言。”
(祥见《长江日报》1989年12月5日)。孤立地看“儿童肉松”有歧义,它既可理解为儿童肉松(相当于儿童玩具),也可理解为儿童肉松(相当于牛肉松)
然而在商店营业这种背景中,店员和顾客会做后一种理解吗?改成儿童食用肉松可能更明确一些,但这道理不是和“速效感冒丸”是否要改成“速效治感冒丸”一样吗?
不过,有的品名还是值得考虑的。
比如人革鞋(人革皮鞋)这种说法多次招非义。有一篇文章题为《看到人革二字令人
毛骨悚然》都抨击了这个品名。我们还是觉得“人革”改成“造革”也许更好些,因为改了之后既没有增加一个字,同时也考虑到一部分人的心理承受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