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利浦”和“飞利浦”哪个更好
菲利浦是在大陆使用过几十年,看看与“PHILIPS”相应的中文商标。这个商标由三个汉字组成,其含义分别是:菲:1:微薄。常用作谦辞;2:花草茂盛,如”芳菲“。利:利润、利益。浦:常作地名,指水边或河流入海的地方。
“飞利浦”是在香港等地使用的“PHILIPS”的相应中文商标,其中第二、三个汉字与大陆的菲利浦译音商标相同,第一个汉字的含义是:飞:1飞翔;2:快速,如飞奔。
10年前,PHILIPS公司的一位先生说,有人认为在中国大陆使用的“菲利浦”商标含义不太好,因为“菲”有“微薄”之意。
如果从统一中文商标、减少混淆的角度考虑,用“飞利浦”代替“菲利浦”未尝不可。不过,如果是因为认为“菲利浦”含义不好而必须用“飞利浦”代替,我们则认为有进一步分析的必要。
看一个商标设计的好坏应从整体上去考虑,并以一般消费者对商标的感觉和反应为分析基础。“菲利浦”商标在中国大陆使用几十年,人们的印象中这是一个历史悠久的名牌,带有该牌子的产品在技术上先进,质量上可靠,似乎没有人会想到有“利润菲薄”之意。即使有人想到这种意思,在保护消费者运动迅速发展的今天,似乎也没有什么不好。
实际上那种以制造商、销售商的自我利益为中心而设计的带有大吉大利色彩的商标,近几十年来尽管在香港余风犹盛,但在世界上其他许多地方则已被纷纷抛弃。
其次,“菲”这个汉字,在外国人名和地名的中译文中经常使用,“PHILIPS”作为姓名在中国大陆的通常中译文也是“菲利普斯”或“菲力普斯”。
因此,人们一看到“菲利浦”商标,首先想到的便是这是一个外国商标,这在目前中国的家用电器在技术水平上与西方工业国家还有一段距离之时,对于争取消费者选购商品会起一定的作用。战前日本某些工业品的商标如“Canon”等不带日本形象,也是出于类似考虑。
另外,“菲利浦”商标在中国大陆使用了几十年,几乎家喻户晓,如果不是万不得已,更改名称实属可惜。
这就好象“菲利宾”三字,挖空心思去想也可理解为“不法之徒”,如果为此去改这个人们早已熟悉的译名,当然是没有必要的。
再从“飞利浦”商标来讲,它比“菲利浦”商标高明之处,实在很不明显。“飞速增长的利润”,这对Philips公司来讲当然是好事,但许多公司包括Philips公司都是宣传“消费者第一”、“技术第一”、“质量第一”,带有商人自我利益含义的商标已经不合潮流。
而且,如果要咬文嚼字的话,“飞”在汉语中还有“意外”含义,这样,“飞利”便有“意外的利润”或“飞来之财”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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